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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落與建築景觀 -

新豐鄉機能性建築的先驅:米穀倉庫、肥料倉庫與飼料倉庫

黃蘭翔 撰述日期:2023/6 新增日期:2024/9 更新日期:2024/9
近年來,臺灣文化資產研究與保存界的人們,也注意到農會倉庫的文化意義與再利用活化之價值。新豐鄉也現存有4處的倉庫值得被注意;一是位於重興村新庄路293號現址的農會本部3棟倉庫,另一是位於福興國民小學旁,位於新豐鄉後湖村後湖子6鄰114號,原為民國67年(1978)糧食局補助新豐鄉農會興建之肥料倉庫;現在農會租給Natural n’ Vintage古董家具行的倉庫。除了上述兩處穀倉之外,在青埔村(新豐鄉竹2-1鄉道35號)處,1990年前後興建之新「新豐鄉農會穀倉群」。新豐鄉農會共有3處多棟的倉庫。另外還值得一提的是位於後湖村11鄰2號之合成牧場私人興建之飼料倉庫。
新豐鄉農會基地範圍內現儲存肥料的兩棟日治倉庫位置圖 (底圖為Google地圖)

新豐鄉農會基地範圍內現儲存肥料的兩棟日治倉庫位置圖 (底圖為Google地圖)

原為民國67年(1978)糧食局補助新豐鄉農會興建之肥料倉庫 (底圖為中央研究院《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原為民國67年(1978)糧食局補助新豐鄉農會興建之肥料倉庫 (底圖為中央研究院《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推測興建於1990年代後半從,農會本部遷徙來青埔村的新「新豐鄉農會穀倉群」 (底圖為中央研究院《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推測興建於1990年代後半從,農會本部遷徙來青埔村的新「新豐鄉農會穀倉群」 (底圖為中央研究院《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從產業組合起步的新豐鄉農會
根據新豐鄉農會官網組織變化年表,在1918年元月,新豐鄉(日治時期稱為「紅毛鄉」)設立了「有限責任信用組合」;於1938年6月,改組更名為「保證責任信用販賣購買利用組合」;於1943年改稱為「紅毛農業會」。於二次世界大戰後,於1946年6月,改組為「紅毛鄉合作社」;於1949年11月,改稱為「紅毛鄉農會」;於1956年7月,改稱為「新豐鄉農會」。於1963年10月,因為臺灣實施《改進臺灣省各級農會暫行辦法》,因此新豐鄉農會也重訂會員資格。於1974年6月,《農會法》(1974,05.31修訂版)公佈施行,再度修訂會員資格並調整組織;同月9日增設山崎(新豐)辦事處(信用部分部),增設後湖辦事處(信用部分部)。於2001年9月14日,信用部強制讓與華南商業銀行。2007年1月30日重新設立信用部。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處副處長胡忠一在《檔案季刊》投稿,名為〈臺灣農業發展史〉中,知道日治時期的日本國內在1900年公布的《產業組合法》,於1913年2月10日,在臺灣發布《臺灣產業組合規則》,以及《臺灣產業組合規則施行規則》。此時,臺灣總督府打出「共存同榮」口號,以「一市街庄,一產業組合」,責由各市街庄公所扶植設立信用、購買、販賣、利用等4種單營或兼營的產業組合,並對產業組合採低利融資特別保護措施。產業組合以「市街庄」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以「一戶一社員」原則出資組設,此為戰後臺灣「一鄉鎮,一農會」,農會「一戶一會員」的源頭。1934年,臺灣總督府為解決經濟蕭條,推動「產業組合擴大強化運動」,以「發揮組合的全部機能」為主軸,消除未設立組合的市街庄,勸誘全體農家加入產業組合,並促使組合逐漸合併兼營信用、購買、販賣、利用四種事業。1937年以後逐漸進入戰爭體制,臺灣的產業組合逐漸被納入統制總督府實施經濟統制的一環,成長甚為迅速。1940年度,全臺共設立501產業組合,達臺灣史上巔峰,有89.8%農戶加入產業組合為社員。可以想像,新豐鄉農會前身是由「有限責任信用組合」與「保證責任信用販賣購買利用組合」為起步的時代、社會、政治的背景意涵。
胡忠一也整理了從戰前到戰後,臺灣各行政層級的農會組織變遷表「臺灣農會及產業組合變遷」,表中的州、廳、全島及戰後的縣(市)、直轄市、省(市)、全國性的農會組織與新豐鄉農會雖有間接關係,但是從設置的基本目的與運作有直接關係的仍是市、街、庄、鄉、鎮、市、區層級的農會。
臺灣農會及產業組合變遷圖

臺灣農會及產業組合變遷圖

■從事推動稻米品種改良、農業技術與肥料推廣、米穀倉庫管理的農會
根據前文,知道各州廳農會設於各州廳內,為州廳知事的輔助機構,以農事指導為事業中心,致力於糧食增產,並推動科學農業,主要任務是將農事試驗場的農業技術推廣給農家,特別是稻米品種改良、稻種鹽水選別、共同育苗、稻作技術改良、蟲害防治、肥料推廣與供應、代替政府徵收租稅、保管米穀等。也就在逐漸進入戰爭體制的1937年12月21日,發布了「臺灣農會令」,並於1938年3月16日發布了「臺灣農會令施行規則」,另於1938年9月 1日,設立了「臺灣農會」,以統籌各州廳農會。從此,臺灣進入州廳農會與全島農會二級制系統體制時代。
「臺灣農會」設於臺灣總督府,由臺灣總督任命總督府總務長官兼任會長、殖產局長兼任副會長,下設總務部、事業部、企劃部、米穀販賣斡旋部,四部門主管分別由會長任命總督府殖產局課長兼任,各部門職員均由總督府殖產局職員兼任。此亦為戰後臺灣省農會的起點。 隨著中國戰線延長,日本政府加強對臺灣的經濟統制,1939年5月10日公布「臺灣米穀移出管理令」,實施臺灣移出日本稻米強制收購制度,由臺灣總督府強制收購,統一售予日本米穀公司;同年10月7日發布「米穀配給統制規則」,實施米穀販賣統制,並公布米穀公定價格。1939年6月21日發布「肥料配給統制規則」,實施肥料配給統制,由各州廳農會全權負責肥料調配工作。
無論日治或是戰後施行戒嚴令體制下,農會乃官製、官治組織,具有強烈的準行政機關色彩,配合國家殖產興業政策,推動稻米品種改良、農業技術與肥料推廣、米穀倉庫管理等工作。本質上,農會乃政府糧食增產、農業施政的輔助機構與經濟統制的代行機構。就因為如此,臺灣的農會有管制調節米穀與肥料配給的重要功能,所以可以理解農會興建稻穀與肥料倉庫之需要。 至於「農業會」之出現,據胡忠一的文章,這是日本因為隨著太平洋戰爭持續惡化,臺灣的農會及產業組合逐漸成為經濟統制的御用團體。農會被定位為糧食增產的主要統制機構,產業組合則專責吸收農村資金、消化國債、糧食集貨配給、生產資材販售配給等的工具。1943年12月29日,臺灣總督府為加強統制調度戰時物資,發布了「臺灣農業會令」,並於翌年1月12日發布「臺灣農業會令施行規則」,依照「市街庄、州廳、臺灣總督府」三級行政體制,將農會、產業組合、畜產會、山林會、青果同業組合、米穀組合、鳳梨同業組合、農機製造公司販賣部、糧食協會等團體,統併為三級制「農業會」系統組織,成為今日三級制農會體制的起源。
就此,可以理解為何以產業組合為出發,於1918設立的「有限責任信用組合」及於1938年6月,改組更名為「保證責任信用販賣購買利用組合」,於1943年會被改稱為冠上改組後的市街庄層級之「農業會」,而出現當地行政區域名的「紅毛鄉」,為「紅毛農業會」的背景原因了。
■新豐鄉儲存米穀的穀倉與肥料倉庫
前文討論了從日治時期以來到戰後,農會都把肥料推廣與配給、米穀收購與管理視為重要功能之一,因此管理肥料與米穀的倉庫自然是不可或缺的設施。目前現存於新豐鄉的3處的多棟倉庫建築就是這樣被興建出來的建築。
1.新豐鄉農會本部之三棟倉庫
根據前任新豐鄉農會總幹事姜龍泉先生告知,現在這兩棟倉庫為存放肥料之用。其建築在機能上需要通風良好及容量大的存放米穀與肥料空間,是建築必須滿足之基本絕對性的條件,因此其建築形式也趨於固定一致。因此在臺灣各地現存倉庫建築也相當類似雷同。目前新豐鄉農會的門面金融信用部(2000年12月30日動土興建),主要建築雖是面向新庄路,但是舊時其他的事業服務業務的相關設施都與信用部主建築朝向不同,大都朝向西南的永寧街/新市路方向。在此依據建築接近地面處有通氣孔,因此推測C棟亦屬倉庫性質的建築,但是建築分有一、二層的二樓造建築,單層樓高並不高,因此或許有可能不是倉庫性質的建築。但是這三棟建築重視空氣對流之上下開口,以及倉儲所需要的大空間,外觀只作灰漿的粉刷,簡單而不作裝飾,可以稱為新豐鄉具現代特質的建築。
2.新豐鄉農會後湖子肥料倉庫
關於政府補助興建稻米穀倉與肥料堆放倉庫的歷史沿革,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第二辦公室蘇德明所撰寫的〈台灣地區公糧倉庫之分布及倉容利用之檢討與研究〉文章,曾經作過歷史的回顧。蘇明德說政府為解決公糧增多所造成之倉容問題,政府自64年(1975)度起先後辦理第一期「4年建倉計畫」及第二期「新三年建倉計畫」,至71年(1982)止計由中央核撥專款補助各地農會興建稻穀倉庫673棟,倉容量為613,150公噸,包括集中型(880~1,100坪)、中型(200~400坪)、小型(100坪以下)三大類。嗣後因餘糧外銷不暢,公教糧停止配撥及國人食米消費量減少,導致庫存公糧滾存量驟增,為解決收購農民稻穀所需倉容,乃自72年(1983)至75年(1986)再辦理「新四年建倉計畫」,由中央補助各地農會興建糧肥倉庫185棟,倉容量115,761公噸。並自76年(1987)度起配合中央直撥省府計畫,辦理補助農會興(改)建稻穀、肥料、雜糧倉庫,至80年(1991)止計補助農會興(改)建稻穀、肥料、雜糧倉庫183棟,倉容量為129,171公噸;81年(1992)至86年(1997)度並配合中央「農業綜合調整方案」,由中央及省府補助各地農會興建糧肥倉庫107棟,倉容量為45,387公噸,總計自民國64年度(1975)至88年(1999)度止,政府共計補助各地農會興建倉庫1,148棟,倉容量為90萬3千多公噸,除部分存放肥料、雜糧等物資外,大多作為存放稻穀用。由於台灣氣候高溫多濕且位處颱風路徑要衝,為避免穀物受潮及遭受颱風豪雨侵襲受害,補助興建之倉庫構造大多為鋼筋混凝土造或加強磚造之平倉;此外為便利進出倉作業及增加儲存量,設計興建之倉庫高度均較高(約6.5公尺以上),面積亦較大(100坪以上),因此可存放倉容量亦相對增加。
根據嵌於倉庫牆上的碑文,知道它是「糧食局辦理67年(1978)度中央加速計畫補助興建肥料倉庫」。據農會總幹事姜龍泉告知,其所在的基地是糧食局國有財產局的地,倉庫是由農會所建,後來農會向國有財產局購買土地,因此倉庫整體財產為鄉公所所有。目前是租賃給Natural n’ Vintage古董家具行。這棟建築是稍微緩坡傾斜之R.C.結構兩坡屋頂,承重的牆體本身為加強磚造。前面四面的高窗,其作法與前述農會本部C棟倉庫相同,用R.C.造有兩邊斜撐的窗簷,以便遮陽遮雨,並有後加的一樓柱廊走道。內部與兩層造的C棟建築不同,是一完整具兩層樓高的大空間,但不見前述三棟建築於牆體腳部所設計的通氣孔。整體建築外觀仍維持粉水泥沙漿的素樸外觀。也可以視為新豐鄉的初始階段之現在建築風格。
 3.新「新豐鄉農會穀倉群」
根據前任農會總幹事姜龍泉(在任2001-2013)告知,位於青埔村(新豐鄉竹2-1鄉道35號)處的穀倉建築群,除了他自己任內曾經出力興建之外,開始是由徐益權總幹事(在任1981-1990),經過曾榮盛總幹事(1997-2000曾爭取預算新建大樓)等總幹事的積極推動,逐年興建而成。這個過程,也可以《中國時報》毛熾倫在1996年2月16日,所寫的〈新豐農會欲賣地孳息 未過關: 處理松柏林糧肥倉庫用地 因開會代表紛離席而未定案〉中,敘述當時擔任總幹事盧朝杉(1995發生超貸案)極力推動變賣位於坑子口段643之14號之「松柏林糧肥倉庫」,佔地1.9115公頃之土地,以填補供銷部門的虧損,並用其經費在新豐鄉的稻田中心地帶的後湖村附近,新建「青埔糧倉」。[1] 另一方面,就政府在包括新竹縣新豐鄉在內的臺灣北部,推動新糧倉的興建,可以根據行政院農委會第二辦公室蘇德明所撰寫的前文,知道當年在臺灣北部部分地區如宜蘭、桃園、新竹、苗栗等縣,因農民繳交公糧意願較高,以致收購數量較多,而目前公糧撥售數量又遠低於經收數量,且儲存時間又長,仍有區域性倉容不足問題,需再增建或更新倉庫加以解決。[2]就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之下,這個販賣「松柏林糧肥倉」,新建「青埔糧倉」的計畫獲得同意興建,因此可以推測青埔糧倉的興建年代大概落於1990年代的後半。
3.新「新豐鄉農會穀倉群」
根據前任農會總幹事姜龍泉(在任2001-2013)告知,位於青埔村(新豐鄉竹2-1鄉道35號)處的穀倉建築群,除了他自己任內曾經出力興建之外,開始是由徐益權總幹事(在任1981-1990),經過曾榮盛總幹事(1997-2000曾爭取預算新建大樓)等總幹事的積極推動,逐年興建而成。這個過程,也可以《中國時報》毛熾倫在1996年2月16日,所寫的〈新豐農會欲賣地孳息 未過關: 處理松柏林糧肥倉庫用地 因開會代表紛離席而未定案〉中,敘述當時擔任總幹事盧朝杉(1995發生超貸案)極力推動變賣位於坑子口段643之14號之「松柏林糧肥倉庫」,佔地1.9115公頃之土地,以填補供銷部門的虧損,並用其經費在新豐鄉的稻田中心地帶的後湖村附近,新建「青埔糧倉」。
 另一方面,就政府在包括新竹縣新豐鄉在內的臺灣北部,推動新糧倉的興建,可以根據行政院農委會第二辦公室蘇德明所撰寫的前文,知道當年在臺灣北部部分地區如宜蘭、桃園、新竹、苗栗等縣,因農民繳交公糧意願較高,以致收購數量較多,而目前公糧撥售數量又遠低於經收數量,且儲存時間又長,仍有區域性倉容不足問題,需再增建或更新倉庫加以解決。就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之下,這個販賣「松柏林糧肥倉」,新建「青埔糧倉」的計畫獲得同意興建,因此可以推測青埔糧倉的興建年代大概落於1990年代的後半。
4. 合成牧場私人興建之肥料倉庫
最後值得一提的是位於後湖村11鄰2號之合成牧場私人興建之飼料倉庫。在最近一兩年前才更換牧場主人,現在以養雞為主的牧場,但是前任場主是以養豬為主的畜牧場。因此需要大量的飼料堆放倉庫。
新豐鄉農會本部日治時期倉庫(A)西北側立面

新豐鄉農會本部日治時期倉庫(A)西北側立面

新豐鄉農會本部日治時期倉庫(A)西北側立面下的通氣孔

新豐鄉農會本部日治時期倉庫(A)西北側立面下的通氣孔

新豐鄉農會本部日治時期倉庫(A)東南側立面。明顯建築下半部有增建,但是仍可以看出本建築在兩端各開設了一個出入口。

新豐鄉農會本部日治時期倉庫(A)東南側立面。明顯建築下半部有增建,但是仍可以看出本建築在兩端各開設了一個出入口。

新豐鄉農會本部日治時期倉庫(B)東南角照片。

新豐鄉農會本部日治時期倉庫(B)東南角照片。

新豐鄉農會本部日治時期倉庫(B)面向東南正立面。出入口偏向右側。

新豐鄉農會本部日治時期倉庫(B)面向東南正立面。出入口偏向右側。

 推測為戰後新建之2樓造新豐鄉農會本部倉庫(C)正立面。右下角是無嗣公爺廟,倉庫出入口位於左側,似乎是躲開先建的祠廟。

推測為戰後新建之2樓造新豐鄉農會本部倉庫(C)正立面。右下角是無嗣公爺廟,倉庫出入口位於左側,似乎是躲開先建的祠廟。

推測為戰後新建之2樓造新豐鄉農會本部倉庫(C)東北側立面。在東北端的北側有戶外樓梯可登上二樓,二樓有單邊走道。

推測為戰後新建之2樓造新豐鄉農會本部倉庫(C)東北側立面。在東北端的北側有戶外樓梯可登上二樓,二樓有單邊走道。

推測為戰後新建之2樓造新豐鄉農會本部倉庫(C)東北側立面。其建築風格與前兩棟不同,高窗頂有窗簷及牆體下方的通氣孔作法沒有前兩棟建築上緣突出。

推測為戰後新建之2樓造新豐鄉農會本部倉庫(C)東北側立面。其建築風格與前兩棟不同,高窗頂有窗簷及牆體下方的通氣孔作法沒有前兩棟建築上緣突出。

糧食局補助新豐鄉農會興建之肥料倉庫正立面

糧食局補助新豐鄉農會興建之肥料倉庫正立面

糧食局補助新豐鄉農會興建之肥料倉庫東南角

糧食局補助新豐鄉農會興建之肥料倉庫東南角

位於青埔村的新「新豐鄉農會穀倉群」現況空照圖(推測為1990年代後半興建)。倉庫建築屋頂為兩緩斜坡屋頂,屋頂全部鋪蓋上太陽能發電版。(底圖為中央研究院「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位於青埔村的新「新豐鄉農會穀倉群」現況空照圖(推測為1990年代後半興建)。倉庫建築屋頂為兩緩斜坡屋頂,屋頂全部鋪蓋上太陽能發電版。(底圖為中央研究院「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新「新豐鄉農會穀倉群」之一棟建築。建築屋頂R.C.結構,承重的牆體為加強磚造建築。利用微氣候空氣對流之機能需求,在屋簷處做有一排高窗。

新「新豐鄉農會穀倉群」之一棟建築。建築屋頂R.C.結構,承重的牆體為加強磚造建築。利用微氣候空氣對流之機能需求,在屋簷處做有一排高窗。

合成牧場飼料倉庫位置圖(底圖為中央研究院「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合成牧場飼料倉庫位置圖(底圖為中央研究院「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從新竹縣道2-1看緊鄰道路邊的合成牧場飼料倉庫。與其他的倉庫的機能需求相同,於牆體高處開有一排高窗。牆體為加強磚造,柱子外凸牆面,但是內部空間保持與磚牆面平整作法。

從新竹縣道2-1看緊鄰道路邊的合成牧場飼料倉庫。與其他的倉庫的機能需求相同,於牆體高處開有一排高窗。牆體為加強磚造,柱子外凸牆面,但是內部空間保持與磚牆面平整作法。

 合成牧場飼料倉庫正立面。出入口大小佔去山牆面的一半,但是出入口上R.C.造出簷伸展至全山牆面寬幅大小。

合成牧場飼料倉庫正立面。出入口大小佔去山牆面的一半,但是出入口上R.C.造出簷伸展至全山牆面寬幅大小。

合成牧場飼料倉庫內部。內部空間為一完整的大空間,可以從內部觀看到位於高牆上整齊的左右兩列高窗。屋頂為現代工業建材之鐵製桁架結構支撐,屋頂面鋪水泥浪版。已經有許久不用作飼料倉庫了。

合成牧場飼料倉庫內部。內部空間為一完整的大空間,可以從內部觀看到位於高牆上整齊的左右兩列高窗。屋頂為現代工業建材之鐵製桁架結構支撐,屋頂面鋪水泥浪版。已經有許久不用作飼料倉庫了。

從上述可以發現的現存新豐鄉農會米穀倉庫、肥料倉庫,或是私人的合成牧場飼料倉庫,都可以發現其為了單純的微氣候流通,都開有高窗以利排放空氣到外部,較為細緻的倉庫還開有牆腳下的通氣孔,以吸收冷空氣進入室內。因為作為倉庫,所以都用鋼筋混凝土大樑,或是桁架結構支撐屋頂,以保有大型內部空間。建築牆體本身用砂漿粉光,雖有做極少的線條,但都屬幾乎不作任何裝飾簡潔建築造型。以上的這些特質其實是屬於現代建築基本特質,或許換個角度觀看,可以視這些倉庫建築為新豐鄉現代建築之一部分。

參考資料

1.胡忠一,〈臺灣農業發展史〉,《檔案季刊》第13卷1期,2014,03,頁24-25。
2.新豐農會新大樓 昨動工【記者彭淵燦╱新豐報導】【2000-12-31/聯合報/18版/新竹縣市新聞】曾榮盛新豐農會辦公廳舍有四十餘年歷史,設備老舊停車場又不足,曾榮盛等農會人員向農委會爭取一千萬元、縣府三百萬元興建新辦公大樓,並於昨上午舉行開工動土典禮。 【1999-10-10/聯合報/18版/新竹縣市新聞】新豐鄉所行政大樓昨◆用【記者彭淵燦∕新豐報導】
3.蘇德明,〈台灣地區公糧倉庫之分布及倉容利用之檢討與研究〉,《農政與農情》第114期,2001年12月。(https://www.coa.gov.tw/ws.php?id=4000)
4. 毛熾倫,〈新豐農會欲賣地孳息 未過關: 處理松柏林糧肥倉庫用地 因開會代表紛離席而未定案〉,《中國時報》第14版新竹縣市要聞,1996年02月16日。

區域(鄉鎮)

新竹縣 新豐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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