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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料與文獻文物 -

儲蓄印象—日本時代的信用組合與郵政

文/葉奕廷‧圖/林美辰 撰述日期:2022/7 新增日期:2024/2 更新日期:2024/2
日本時代初期的組合之功能以金錢借貸為主,但經營方式十分多樣,直到日大正2年(1913)臺灣總督府公布「臺灣產業組合規則」,才統一管理模式,並鼓勵各市街庄扶植設立產業組合,包含信用組合、販賣組合、購買組合、生產組合等。

日昭和9年(1934)期間,林祺秋(1931-2018)所生長的六家地區,也隨著舊港庄與六家庄組成竹北行政區域,設立了「六家庄信用購買販賣利用組合」及「舊港信用購買販賣利用組合」,到了日昭和16年(1941),由於行政區域的變更,兩處再合併為「竹北信用購買販賣利用組合」。「組合」此一庶民金融機構,除了於當時社會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更在戰時發揮加強國民儲蓄、消化國債的功能,與人們的生活密不可分。

而在種種國民儲蓄方法中,郵局佔了重要的一席之地,提供郵政儲金、簡易保險、郵政年金、國債、報國債券等服務。其中,新竹郵便局(今新竹武昌街郵局)更是特別以簡易保險為主,展開「一人一戶增加運動」,鼓勵民眾申辦簡易保險以籌措戰爭資金,此舉除了呼籲儲蓄,更彰顯了郵政制度的重要性。

林祺秋於日昭和15年(1940)申請了六家公學校儲金通帳,儲金通帳存摺是由「六家庄信用購買販賣利用組合」辦理,屬於信用部業務範圍的存提款業務。於儲金通帳存摺上,寫有數點注意事項,如利息的計算方式、存摺遺失時的責任歸屬、存摺持有人資訊更動時的處理手續等。

 三年後的3月,林祺秋完成了六家國民學校初等科教育(六家國民學校的前身為六家公學校,因實施國民義務教育,於日昭和16年(1941)改稱六家國民學校)。同年12月,他獲得了一份簡易保險與其保險證書,這是總督府於日昭和2年(1927)開辦的一種社會福利政策,項目包括終身、養老、小兒保險等對生命的保障。在當時,保險證書通常由保險院、通信院、遞信省印製發行,簡易保險局認證,上頭詳細紀錄了投保資料,包含保險金、保險種類、保險料額、保險終期、契約人、受取人、注意事項等等。注意事項又包含若紀載的資訊有誤須馬上提出並更正、以及務必妥善保管證書等條文。而林保伸(林祺秋的兒子)提供的這份保險證書是日昭和18至33年(1943-1958年),為期十五年的養老保險,契約者為林礽林(杯),被保險者為林翁氏茶妹,受領人是林祺秋本人,可得保險金170圓。另外,保險料領收帳為保險料額的繳交證明,也是由保險院、通信院、遞信省等處印製發行,而林礽杯的保險料領收帳來自於遞信省,保險料額為一圓,按月份繳交。

此外,關於臺灣的簡易保險制度,值得一提的是,殖民政府透過內地延長的形式推行,藉此吸取人民的準備金以增加融資金額。進入戰時體制後,其「吸金」性質更加強烈,並以「國策」為口號,將該事業轉為儲蓄運動,便有了本文開頭《新竹州時報》的宣導內容,林祺秋的簡易保險就是於這樣的背景下申請的。日昭和18年(1943)正值二戰末期,林礽杯訂定了養老保險契約,然而兩年後臺灣光復,一共十五年的保險也無法被兌現。雖說對當事人而言是金錢上的損失,不過因為有這一份紀錄,才讓後人得以一窺日本時代保險制度的運作模式。
日昭和15年林祺秋六家公學校貯金通帳(林保伸提供,林美辰翻拍,2021)

日昭和15年林祺秋六家公學校貯金通帳(林保伸提供,林美辰翻拍,2021)

日昭和15年林祺秋六家公學校貯金通帳(林保伸提供,林美辰翻拍,2021)

日昭和15年林祺秋六家公學校貯金通帳(林保伸提供,林美辰翻拍,2021)

日昭和18年林礽杯保險料領收賬(林保伸提供,林美辰翻拍,2021)

日昭和18年林礽杯保險料領收賬(林保伸提供,林美辰翻拍,2021)

日昭和18年林礽杯簡易生命保險證書(林保伸提供,林美辰翻拍,2021)

日昭和18年林礽杯簡易生命保險證書(林保伸提供,林美辰翻拍,2021)

參考資料

1.	黃依婷,2012,《日治時期臺灣簡易生命保險研究(1927-1945)》,國立清華大學,新竹市。
2.	文化部,國家文化記憶庫, httpsmemory.culture.twHomeDetail?Id508802&IndexCodeCulture_Object,2022/05/14。

區域(鄉鎮)

新竹縣 竹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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