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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料與文獻文物 -

牛也有身分證?

圖文:曾昭烱 撰述日期:2025/4 新增日期:2025/5 更新日期:2025/5
牛與豬是我國傳統農村最重要的家畜,尤其牛隻是農業機械化以前唯一的動力來源,不論是用於耕作的犁田、耙田,或是拖帶牛車載運穀物、雜糧、甘蔗等農產品或原料、肥料,甚至於農產品加工的拖帶石磨榨油、榨糖,磚瓦窯場的練土、造紙時竹材輾壓(拖拉石輪),均需依賴牛隻,又因為環境不同,水稻田多使用不耐熱的水牛,旱田多使用不需要用水降溫、解熱的黃牛。

台灣畜牛管理制度緣起
清光緒21年(1895,日明治28年),清廷將台灣割讓予日本,日本統治台灣以後採取工業日本、農業台灣的策略,優先鼓勵日人來台發展製糖產業,而甘蔗的種植與集運相較於傳統的稻作與雜糧作物更依賴牛隻,但自日本統治台灣的第二年開始,台灣各地陸續爆發牛瘟疫情,造成牛隻大量死亡,尤其以需役力高的中南部更為嚴重,牛隻死亡不但造成農民重大的財產損失,也因為喪失動力來源農地無法耕作,打擊農村經濟,甚至於影響總督府推展台灣製糖產業的政策。

為了防止牛瘟蔓延,總督府起初採取強制撲殺病牛的政策,但撲殺病牛造成農民巨大的財產損失,加上撲殺以後掩埋造成農民無法再以曬乾或加工等方式再利用牛肉、牛皮、牛骨,因此,民間普遍採取隱匿不報的做法,若牛隻生病就依照傳統作法以中草藥治療或求神問卜,造成牛瘟疫情反覆在各地發生。

除了強制撲殺病牛,總督府也從防疫血清研發製造、畜產保險制度建立、地方行政組織強化等方面著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朱丰中在其碩士論文《台灣牛瘟防疫之研究(1895-1923)》 (註釋1),詳細彙整自1896首次發現牛瘟在台灣流行,至1922年確認牛瘟在台灣撲滅根絕,約25年期間總督府的各種防疫措施,並引用獸疫血清製造所主任高澤壽對台灣牛瘟根絕的五個主要原因:

1. 充足的免疫血清供給量。
2. 學術性的牛瘟研究。
3. 畜牛保健組合的活動。
4. 一般官民對於牛瘟的理解。
5. 技術員(獸醫)的充實及防疫人員的努力。

大正元年12月(1912),台灣總督府公布律令第三號「臺灣畜牛保健組合規則」,台灣各州、廳陸續成立畜牛保健組合,新竹廳保健組合於大正4年(1915)成立,湖口鄉陳壂全保存祖父時代「畜牛保健組合」運作的跡證,包括「牛籍證」、「保健組合費領收證」以及「牛畜割當金」領收證等牛隻賦稅憑證。

台灣畜牛保健組合規則賦予組合法人的地位,組合規則明定畜牛的主人均須參與組合,「牛籍證」就像是牛隻的身分證,由各州廳的畜牛保健組合核發,是牛隻管理的基本資料,也是徵收組合費、派遣技術員(獸醫)進行健康調查之依據,牛隻異動與健康調查結果均須紀錄。牛籍證有正、反兩面,正面登錄畜主的姓名、住所,牛隻的種類、性別、出生年月日、產地(出生地)、毛色、特徵等資料,並加註「畜主心得」提醒畜主應注意事項。背面登錄歷次畜牛健康調查結果,包括體格、營養狀態等,並由檢查員簽章。

下北勢228番地陳阿麟持有之牛籍證
本件由陳壂全保存的牛籍證原登記之畜主為陳輝,之後變更為陳阿麟,係新竹州畜牛保健組合於大正12年(1923)11月核發,依陳壂全所述,陳阿麟是他的祖父,陳輝(即陳阿輝)是祖父的大哥,祖父輩在大正12年兄弟分家,可能是分家前牛隻登記在哥哥名下,分家後再去變更名義。

依牛籍證之登錄基本資料,下北勢228番地陳阿麟所有的牛隻是明治年間出生於新竹州的已閹割水牛,背面畜牛健康檢查紀錄顯示牛的體格屬於「大」的類別,營養屬於「乙」類,檢查時間分別為大正10年(1921)、11年、13年,檢查員印章均為「葉」,研判應為台籍獸醫。

畜牛保健組合藉由牛籍管理掌控牛隻數量與動態,並藉由收取組合費作為防治經費與撲殺病牛補償金,性質上屬於民間互助會性質,也是總督府在防疫經費不足的情況下,以畜主的互助金達成牛隻管理與防疫的功能,組合的經常性支出即為獸醫薪資。各州廳組合聘請的獸醫除定期巡檢牛隻狀況並登錄於牛籍證以外,並為組合員牛隻診斷、治療,藉以掌控區域內牛隻健康狀況與區域內好發疾病,作為改善飼養與衛生之依據。

日大正12年陳阿麟牛籍證正面

日大正12年陳阿麟牛籍證正面

日大正12年陳阿麟牛籍證背面

日大正12年陳阿麟牛籍證背面

陳阿輝持有之組合費領收證-賦課金收據
組合固定於每年4月1日向組合員徵收賦課金(組合費),組合費以牛為單位收取,各廳收取金額不同,新竹廳陳阿輝所有之大正9年(1920)第15號組合費領收證記載畜牛3頭,組合費壹圓叁拾五錢,可知每頭牛應繳組合費45錢。牛隻若有異動,例如出生或移動,則於異動時繳交組合費,組合費繳交時由組合開立領收證,領收證為3聯式,兩側蓋組合圓型章當騎縫章,陳阿輝的這張領收證屬於年度固定的組合費,所以註明「定期」,又因為每年固定4月1日收費,所以會記載「三月三十一日現在畜牛 頭分」。大正9年第15號這張組合費領收證的保存人陳壂全為陳阿輝之侄孫,大正9年兄弟尚未分家,對外事務由長子陳阿輝代表。

大正9年 (1920)總督府確認台灣牛瘟撲滅,在大正12年(1923)廢止「台灣畜牛保健組合規則」,但總督府在撲滅牛瘟的過程中,深刻體認「牛籍制度」在動物管制的重要意義,因此雖然解散各州的畜牛保健組合,但組合的事業、財產由農會承繼經營。

結語
藉由每一頭牛發給一張身分證-畜牛證,政府不但可以藉以徵組合費,也可做為防疫的基礎,也因此,戰後政府延續日本時代作法持續管制畜牛,依據民國36年新竹縣芎林鄉鄉長林祺業核發的第249號「畜牛登記証」的登記項目,可以了解當時是以鄉為單位,由鄉公所列管,紀載牛隻的性別、種類、毛色、特徵、出生地、出生年月日、飼養場所等牛隻資料,牛隻所有人則登記姓名、職業、住所,並須簽章以示負責。這項由日本時代延續下來的畜牛管理制度,到了民國56年因農業機械化,牛隻在農作的需求降低才廢止,自大正元年(1912)起,前後實施達55年之久。

新竹廳畜牛保健組合大正9年度第15號組合費領收證

新竹廳畜牛保健組合大正9年度第15號組合費領收證

大正7年第955號牛畜割當金領收証

大正7年第955號牛畜割當金領收証

民國36年新竹縣芎林鄉第249號畜牛登記證(林嘉如提供)

民國36年新竹縣芎林鄉第249號畜牛登記證(林嘉如提供)

參考資料

1.碩博士論文:朱丰中,2015,《台灣牛瘟防疫之研究(1895-192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台北市,頁碼:89-95。

其他口述資料來源:
陳壂全/民國36年生;2024.03.74於家戶受訪。

主題相對應的文化資源項目:
【古物/圖書文獻及影音資料/契約、(家)族譜、票證】
日大正12年陳阿麟牛籍證
【古物/圖書文獻及影音資料/契約、(家)族譜、票證】
大正9年陳阿輝畜牛保健組合年度組合費領收證

區域(鄉鎮)

新竹縣 湖口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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