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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潭的開發與吳賜懋家族

林錫霞、賴國誠 撰述日期:2023/8 新增日期:2023/8 更新日期:2023/8
吳賜懋家族是繼吳琳芳家族後,在三義開發史上據重要地位的墾拓家族。吳賜懋(?-1872) 祖籍廣東梅縣,為梅縣開基祖吳三泰之第18世孫。吳賜懋一家發跡,始於他的祖父吳庚辰(梅縣第16世,來臺第1世,又名廣成),吳庚辰是廣東鎮平(今蕉嶺)人,他於清嘉慶2年(1797)自台中港附近上岸後,先在豐原三角湧落腳謀生,後來因為閩客相爭,紛擾不定,於是帶著兒子乃生(17世)、孫子鳳能(賜懋)、凰能、風能等三兄弟(18世)接受早先渡台之同宗吳琳芳兄弟 等人的邀請,一起遷到銅鑼樟樹林定居。道光23年(1843),吳乃生和吳賜懋(鳳能)父子加入吳永昌(壬能,18世)及金慎昌的墾拓部隊,先在雙草湖協助「堵禦生番」,清咸豐7年(1857)因為「堵禦生番有功…理應酬勞」獲吳永昌、金慎昌等人允許,將雙連潭山埔一段交予付他前去開墾,吳賜懋得到這塊土地後,即偕凰能、風能兩個弟弟入墾,吳賜懋家族也因此成了雙連潭庄最主要的開發者了。

吳賜懋加入雙潭墾拓
吳家入主雙連潭,依照<吳永昌、金慎昌立給山埔字>這份契書記載,可知其範圍在「東至百二份大峎倒水為界;西至過梘坑到南透大河為界;南至山頂龍崗水倒北為界;北至沙坑峎頂大坪直透沙坑水及業主七份坑水相合出口透大河為界」 ,對照現今的地理位置,則大約位在現今石峎、沙坑一帶或加面盆寮等地段,這段山埔的位置較高,為雙潭及雙湖的水源之地,是以吳永昌等於同一契書提醒吳賜懋:「…大墾契內所管之業一帶(指雙草湖),係與雙連潭毗連之嶇,而雙連潭地處上段,日後等處均應鑿圳開溝,築造埤塘,引水通流灌溉,方成膏腴,而吳賜懋當思舊義,木本水源,以德報德,不得阻隔,善始善終,方稱本心…」,意思是說,吳賜懋所墾之雙連潭與大墾契內所管的雙草湖毗鄰,且位處上段之區,吳賜懋前往開墾後,應開圳築埤,引水灌溉以成膏腴,但吳賜懋當思舊義,以德報德,將來下方雙草湖地區若需要水源,亦應配合放行,不得阻隔。
吳賜懋在清代稱得上是一個武藝高強之人,同治年元年臺灣南部發生戴萬生(潮春)事件,為了平息這場叛亂,福建水師提督軍門撲勇巴圖魯於同治2年(1863)還丟了一個飛速火速特諭給他,叫他趕快自帶兵男鄉壯自北南攻,一旦平亂,自有獎賞;另一份同治11年(1872)年發出的<欽加府銜特授福防分府調署臺灣北路淡水總捕分府曉諭>則指雙連潭深水石峎一帶的隘務,早年由銅鑼灣隘首金樹福即吳阿安負責,但後來已經轉交吳賜懋管理了,目前隘丁15名,每年應供給隘糧450石,其中官給300石,內外草湖派給150石,但吳阿安占領官給隘糧300石後,卻只給吳賜懋150石,這件事,官府已跟吳阿安曉諭多次,吳阿安卻始終玩延,藐法妄為,臺灣北路淡水總捕分府乃曉諭地方,希望銅鑼灣庄總理李滄玉等人儘速妥議,另舉公正誠實之人來取具認充,確保隘務得以進行。透過以上2份文件,看得出吳賜懋的武功、人品均頗獲官方賞識,稱上是早期的墾拓英雄。




福建水師提督軍門撲勇巴圖魯吳諭戴明吳賜為六品軍功義首。(資料來源吳政雄提供,林錫霞翻攝/2020)


同治11年後吳凰能掌理家務
從吳家分鬮書簽定時間及對照上述<欽加府銜特授福防分府調署臺灣北路淡水總捕分府曉諭>發出的時間,研判吳鳳能(賜懋)可能於同治11年(1872)死亡,吳鳳能遺下的家業經鬮分後,吳鳳能分得的家業由其獨子吳纘德(後改名為錦德,19世)繼承,因為當時吳纘德年僅12歲,故族中事務轉由鳳能的二弟吳凰能掌理。吳家在吳凰能的帶領下,仍以武功出眾,家族勢力亦持續成長,除了於光緒元年(1875)買了宗叔吳禮淑位在內草湖一帶的土地,光緒2年(1876)還借了250元給蔴薯舊社屯外委潘榮春、業戶潘敦租,總通事潘國恩全地目潘陞元等人,並用雙草湖、雙連潭及三叉河一帶土地典押,光緒5年(1879)吳風能的兒子吳纘石又買了吳文佐(吳濟巖)的房屋。
光緒15年(1889)臺灣建省,劉銘傳為了開山撫番在大湖設立中路撫墾局大湖支局,當時委員梁成枬為借黃南球的勢力解決大湖一帶生番侵擾問題,以官方力量幫助黃南球等成立廣泰成墾號,並透過土地清丈等方式,將未墾熟之地全歸廣泰成所有。其中吳家一塊位在崩山下深水坑一帶的土地便因未及開發,而被中路撫墾局大湖分局強令交予廣泰成合資開發,礙於當時墾局之官威盛大,迫得吳家不得不從,吳家為免損失太重,吳凰能乃派吳風能的兒子吳纘石(19世)出面擔任廣泰成在三義的管事,並招佃入墾,議定每年租金20元,以20年為限,沒想到日明治28年(1895)吳纘石身亡,吳錦德乃接替吳纘石之位,續向廣泰成贌地開墾,但因為該地原本就屬吳家,吳錦德根本無心納租,並申張該地為己業,雙方還因此告上官府 ,鬧得沸沸揚揚。吳錦德當時已是三叉庄的委員,後來還當上三叉庄庄長,在日本政府治理下,卻遲遲仍要不回這塊土地,灰心之餘便辭職回家,專心墾務了。

吳錦德成吳家後起之秀
吳錦德(1860-1923),他生於清咸豐10年(1860),是吳鳳能獨子,他的年紀比同輩兄弟小,又因為才12歲就沒了父親,所以格外勤勉自律,一心專注治理家業,到了光緒15年(1889)他已經29歲了,雄厚的資產,讓他有能力擔任各種出錢救急的角色,族內外兄弟一旦乏銀別創時,他便出資價購,從而逐漸把雙潭一帶土地都收歸在他一人手上,例如光緒15年(1889)便買了遠房親戚吳阿石位在雙連潭老伙房旁的土塊土地;光緒17年(1891)則以1056大元的價格買進堂哥吳纘石位在新庄仔的水田、山崗、屋宇、埔地、魚池等,光緒19年(1893)又以佛540大圓的價格買進堂哥吳纘送的田地;光緖21年(1895),遠房戚侄吳鼎接、吳樹福因乏銀應用,便將其位在雙連潭一帶的水田、山崗、埔地及屋宇等以1250元平銀的價格購進;同年(1895)則又把自己父親在新庄仔遺下的一塊土地招耕林阿秀等前來承耕;日明治29年(1896)因為吳鼎接、吳樹福欠人債務,無力償還,則被找洗一次。日明治34年(1901)則買進宗侄吳樹福、吳鼎接吳鼎昌兄弟位在新庄仔的水田山崗埔地屋宇竹木等財產。
日明治32年(1899)到39年(1906)間,有大批墾民移入三義,因為乏田耕作,紛紛向吳錦德贌地耕種或進行山林開發,這些墾民包括陳阿笋、黃阿興、李雙壽、蕭奎祿、古阿連、楊水清、林阿發、涂阿添、巫水興、魏惡古、利細盛、楊阿發、賴阿接、賴阿祿、溫阿炳、賴阿益、彭應壽、徐傳發等,墾地租期一般10年,開墾期間依歲按比例納租,期到還地。山林開發則針對山林中的各種資源進行租開發及利用,租期不限,但所得要照例總納地稅。
吳錦德個性豪爽,為人樂善好施,對自己屬下極其大方,經常把土地或錢送給佃農或長工,以助其安家立業,曾經有佃農要娶老婆,吳錦德便說:「某塊地給你墾,二個月內墾到的就是你的」,大方扶弱的行徑傳為地方美譚。吳錦德後來娶了二房妻子,一共生了10個兒子和6個女兒,又因為事業做得很大,光長工就5、60人,每天三餐都必須殺一條豬才夠飲食,日治以後,日本人來到三義,因為都找不到吃飯的地方,便三餐都到吳錦德家搭伙,後來日本人看他家財萬貫、頗符眾望,便拉他出來擔任三叉庄委員,後來還當上庄長,不過吳錦德因為廣泰成一案對日本政府無法為他申張正義感到十分灰心,不久就辭職回家料理墾務,專心從事開山打林、設灶焗腦等事業,其間還跟泰雅族原住民幾經周旋,打過幾場戰役,現今位在山板樵往石峎方向約50公尺的路上,有一名叫「塚埔坪」的小地名,那裡便是當年吳錦德紮營、設置砲臺的地方,這裡後來也成為殺戮戰場,據聞當地便是因為底下埋有上千具在戰爭中死亡的骨骸,所以才被叫做塚埔坪。而他們跟原住民打的各場戰役中,最慘的一次是吳風能在睡夢中被泰雅族馘首,他的頭顱到今天都沒能找到,是他們家族中至今講到就痛的一件憾事。(吳政雄口述,2020.06.07)


吳錦德畫像。(資料來源:吳政雄收藏,林錫霞翻攝/2020.08.14)

佬伙房成為地名,標記吳家光榮史
吳政雄(1939~,第21世)說,吳家在雙潭的墾拓以吳家老伙房最具代表,這間位在現今老伙房伯公廟右側田中的傳統客家建築,由三間正身,兩落廒雙降雙橫屋所組成,因為形制優美、氣宇恢弘,成為當時雙潭最醒目的地標,後來該地也就因此被稱為「佬伙房」,這棟伙房不僅標記了吳賜懋一家墾拓雙潭的光榮與歷史,也標記了吳家的勢力與範圍,可惜這棟建築毀於日昭和10年(1935)的中部大地震,吳家子孫亦因為人口浩繁,早於清同治11年(1872)分鬮後,便各自搬離或於附近建屋居住,而當時老家未予修復相當可惜,是造成他們至今沒有祖堂的主要原因。

吳政雄表示,吳錦德是他的阿公,娶了二房妻子,一共生有10個兒子,曾經參加過乙未戰爭,為當時極少數的幸存者之一,又因為田多地廣,手上握有多種租賣契約,為早期三義開發留下大批珍貴史料,為了幫助建構三義早期開發史,提升三義文化發展,他已將這批資料送入臺灣客家文化館掃描,提供數典研究。

位在雙潭村內的佬伙房伯公廟。(林錫霞攝/2020.08.12)

佬伙房伯公廟碑記上記載了吳家與雙潭開發的歷史。(林錫霞攝/2020.08.12)

參考資料

1.賴國誠,2013,《苗栗三叉河金華生三十二股之發展與經營》,國立交通大學客家學院碩士論文。新竹交通大學。

區域(鄉鎮)

苗栗縣 三義鄉

類型(屬性)

史料與文獻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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