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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料與文獻文物 -

從古文書看地方家族土地資本的積累和轉移

黃莉芸 撰述日期:2023/9 新增日期:2025/10 更新日期:2026/2
本團隊在通霄鎮訪查了土城黃屋,從黃屋所保存的古文書中,可以看到一個地方家族到此墾拓,在經過至少三代人的努力之下,家族土地資本的累積、發展和調整歷程。

黃屋為福建省汀州奧杳的客家人,清嘉慶18年(1813)鑾欽公出生於淡水廳苑裡堡吞霄街,是奧杳黃氏入墾通霄土城的第三代,至清道光28年(1848)8月23日,鑾欽公次子琳德公出生,黃氏家族此時持續購置田產,家業日豐,以收租放息為主要收入。除了承繼客家人勤儉樸實的家風外,父子及兄弟們長期合力營生是家產快速累積而成為當地首富的重要原因。

到了日本時期,總督府在日明治36年(1903)廢除大租權,確立小租戶為土地所有者,同時保留原有的租佃制,進行官有耕地的放租,以收取經濟上的龐大利益,截至日本投降為止,臺灣全島土地中,日本總督府所有者占66.41%,民有地只占33.59%。日本時期的土地政策基本上是一種國家租佃制度。

在這個時期,黃家的土地資本得利於租佃制度的持續發展而不斷的累積,本團隊訪查到一本黃阿雲在日昭和4年所持有的「土地台帳」;黃阿雲是福建省汀州府永定縣奧杳黃氏第19世,也是入墾通霄土城黃屋的第五代,為琳德二房所出,這份土地台帳共計登載了62筆土地資料,其中49筆登錄為「田」,光是田地面積就逾20甲,遍布土城、梅樹腳、田寮、青埔、福基和石圍牆。
臺帳帳冊頁由上而下分別登載有土地番號、區分、地目、甲數、地租、摘要以及小作人的住所和姓名

臺帳帳冊頁由上而下分別登載有土地番號、區分、地目、甲數、地租、摘要以及小作人的住所和姓名

土地台帳頁首欄位登記所有權人或質權人的住址、持分、姓名,土地使用狀況記載於「摘要」欄

土地台帳頁首欄位登記所有權人或質權人的住址、持分、姓名,土地使用狀況記載於「摘要」欄

自民國38年開始,國民政府陸續進行土地改革,實施三七五減租、公地放領及耕者有其田等政策,基本上是在日本時期建立的土地制度上,透過重新分配的方式,讓佃農成為土地的所有者,改行土地農有制度。從黃屋所保存下來的古文書中,我們可以看到也就是在國民政府土地改革的前後時期,早已是地主階級的土城黃家,也開啟了土地資本的轉移。

首先是透過贈予的手段,本團隊訪查到一件「民國36年黃阿雲土地所有權贈與證書」,黃阿雲將總共16筆的田產和建物敷地,無償贈與長子黃瑞木、四子黃瑞根及六子黃瑞麟3人掌管收益納課,每人各取得三分之一的權利;黃瑞木、黃瑞根和黃瑞麟3人受贈不動產後,向當時的新竹縣政府登記,而領有這一張新竹縣政府印發的贈與契本契,贈與物產的估價是1,444,915元,應繳納契稅84,455元,立契的時間是民國36年9月12日。這等於是說,黃阿雲以贈予的方式,將自己手上持有的財產總值削減、移轉了1,444,915元。

接下來在隔年黃家6兄弟在老父面前立鬮書均分家產,將父親黃阿雲名下所有土地、房屋、家族事業、家畜家禽及雜器等拈鬮分配為6份,各業自掌,創造了6個新晉的小地主階級。在這份鬮書中,保留了22筆土地作為黃阿雲養老所需用度,而黃阿雲在民國41年,進一步將自己名下的田產11筆賣渡給自己的3兒子黃瑞桃,至此,黃阿雲個人手上的田產基本上已經完成了往下一代分散、轉移的過程。
受贈人黃瑞本、黃瑞根、黃瑞麟各取得3分之1權利

受贈人黃瑞本、黃瑞根、黃瑞麟各取得3分之1權利

贈與書首頁發載黃阿雲於36年9月12日將16筆不動產贈與兒子

贈與書首頁發載黃阿雲於36年9月12日將16筆不動產贈與兒子

土城黃家先是順應國家發展和確立租佃制度的機會,不斷擴張和累積資本,到了民國38年國民政府土地改革前後時期,小地主家族的黃家透過一連貫的動作,將自清朝至日本時期累積的土地資本,以贈與、賣渡及分家等方式,將積聚的家產分散轉移給子孫。從這樣的過程可以一窺地方姓氏家族「開枝—>散葉」的墾拓之路。
鬮書末尾由立鬮書字人黃瑞木兄弟6人分別用印

鬮書末尾由立鬮書字人黃瑞木兄弟6人分別用印

鬮書首頁登載立鬮書字人黃瑞木兄弟6人,以拈鬮的方式,分配家產的緣由

鬮書首頁登載立鬮書字人黃瑞木兄弟6人,以拈鬮的方式,分配家產的緣由

土地賣渡證書次頁記錄交易是發生在民國41年9月8日,買賣雙方居住地址,及在場的見證人城北里長黃瑞火

土地賣渡證書次頁記錄交易是發生在民國41年9月8日,買賣雙方居住地址,及在場的見證人城北里長黃瑞火

土地賣渡證書首頁記載因黃阿雲別圖創業而將這11筆土地的產權全部賣予黃瑞桃,賣價是新台幣5,845元

土地賣渡證書首頁記載因黃阿雲別圖創業而將這11筆土地的產權全部賣予黃瑞桃,賣價是新台幣5,845元

參考資料

◎參考資料:
1.何鳯嬌,〈日治至戰後初期的土地政策〉,https://www.ntl.edu.tw/public/Attachment/22917112296.PDF。拮取日期:2022/05/01
2.〈耕者有其田〉,維基百科, https://zh.m.wikipedia.org/zh-tw/%E8%80%95%E8%80%85%E6%9C%89%E5%85%B6%E7%94%B0。拮取日期:2022/05/01
◎引用的文化資源項目:
古物/契約書
日昭和4年黃阿雲土地台帳
民國36年黃阿雲所有權贈與證書
民國37年六兄弟分鬮書
民國41年黃阿雲土地賣渡證書

區域(鄉鎮)

苗栗縣 通霄鎮

類型(屬性)

史料與文獻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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