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史料與文獻文物 -

九讚頭曾屋的拓墾歷史

文/張永澤 圖/張兆閎 撰述日期:2023/7 新增日期:2023/12 更新日期:2024/1
新興村三省堂曾屋祠堂位於九讚頭國王宮右前方,建物前方為國王宮戲臺。曾屋祠堂為曾新魁祭祀公業及曾永隆祭祀公業(公號曾永隆),由新魁公及漢章公兩大房共同祭祀。曾氏先祖原係居住廣東省惠州府海豐縣三多竹林屋田人士。其16世祖子祥先後娶妻黄氏及陳氏。黄氏生有日恭公、日寛公、日信公、陳氏育有日敏公。乾隆5年(1740)日敏公留故鄉服侍子祥公及陳氏祖婆,由日恭公率日寬公、日信公及堂兄弟日輝公(子彥公之子)等一行4人背著母親黄氏遺骸乘帆船來臺,於新竹海岸登陸,即落腳竹北六家鹿場三張犁,闢荒拓殖。衣食住安定之後,家族漸漸枝繁葉茂,日恭公一房,家族人多,所耕田地已不夠耕種,4兄弟協議分家各人獨自生活;日恭公之子廣文公裔孫移居峨嵋及橫山鄕九芎坪;廣元公之裔孫移居竹東;日輝公裔孫移居伯公崗;日寬公留居六家鹿場三張犁。

日恭公之子廣亨公(乾隆22年生/1757)生有4子乾瑞公(乾隆52年生/1787)、乾任公(乾隆57年生/1792)、新魁公(嘉慶4年生/1799)、漢章公(嘉慶8年生/1803),除了漢章公經商外,其餘兄弟仍隨廣亨公於石壁潭操持農務,耕讀傳世。道光12年(1832)壬辰年天作大洪水,家產、農具俱為洪水流失,幸賴伙房屋後有風圍刺竹,大人立在竹枝上,小孩坐在米籮及菜籃吊在竹枝上,狂風暴雨兩日夜,非常悽慘,待水退後立於沙埔,所幸人員俱在,地方親戚、朋友、善心人士隔河投擲飯團救助,因災後復舊困難,加上洪水的恐懼,乾任公等乃再次商議,各奔前程。

乾任公遷往油羅溪上游高處南河村開墾,乾瑞公、新魁公、漢章公來到九讚頭。乾瑞公無後嗣由新魁公的3子永立公入嗣;永立公學養高深,文教家人,對農務耕作無甚興趣,其後乃先分家業另行自立;新魁公、漢章公兩兄弟派下永興、永發、永昌、永祿、永貴等之後裔仍然繼續合作耕田,開設糖廍,維持全家生活。因永興、永祿、永昌、永貴4人不幸早逝,同輩僅剩永發公一人操持家務,家族成員有50多人,後來永發公侄子輩希望分家分火,永發公便邀集各房青年輩等人及族親到場協議財產及家屋。以新魁公及漢章公兩大房分開、各小房亦同時分開獨立生活,選定光緒20年(1894)甲午歲農曆三月初八日分家分火。


曾永發仝姪分鬮書

分鬮書內文

分鬮書日期

曾永發和其侄子曾文彩等人於光緒20年(1894)同立分鬮契約,兩大房分家分火並當場決定田寮坑段田面積8分多及原、山林、畑、道等共三甲多贌耕收入作為祭祖公業,以維護公廳及公墓之費用。大正12年(1923)由兩大房代表者曾文喜向橫山庄役場申請公號「曾永隆祭祀公業」,九讚頭曾家因新魁公、漢章公兩大房已有「新魁公祭祀公業」,新魁公所生6子均為「永」字輩,而永發公過房承嗣漢章公香火,為了各房公平,所以兩大房裔孫特將土地公號以「曾永隆」名稱登記,寓意「永世昌隆」。臺灣光復後,直到民國63年再向新竹縣政府登記立案為「祭祀公業曾永隆」。

曾永隆派下全員證明願

證明願代表人

曾永隆派下全員

曾家自光緒20年(1894)兩大房分家,不久後永發公即因病過世。永發公兒子文喜公相續永發公家產,爲兩大房漢章公派下家產繼承人。光緒21年新魁公派下青年認為永發公一房分得財產過多不公平,家族發生爭產問題向官廳提起告訴,後來正逢中日甲午戰爭結束,中日雙方簽訂馬關條約,割讓臺灣及澎湖,日軍於同年5月29日自澳底登陸,開啟了為期半年的乙未戰爭。乙未年末,曾文喜於新竹地方法院狀告族兄,追討被收去的租谷六十石。新興村九讚頭福德祠前約一甲多田地,原為文喜公所繼承之家業,因兩大房官司纏訟多年致家族間感情不睦,經族親調解,文喜公將該筆土地贈與文彬、文維、文彩、文彤、文勳、文學、文龍,做為「新魁公祭祀公業」公田,親善和平解決。民國37年九讚頭伯公(伯公原為座石祭拜)由曾文喜長子曾娘勝等人發起建造磚造廟堂,民國73年由曾文喜孫曾鑑杰等人發起改建,「新魁公祭祀公業」慷慨捐贈九讚頭伯公現址土地。90年前的爭產裂痕,在伯公信仰的見證下,消失殆盡,大家一片歡喜。

大正15年(1926),住在田寮坑二九六番地的佃人蔣双河因乏田耕作,向公號「曾永隆」出租位於田寮坑水田、畑及山林,每年租谷9石2斗另納畑租3圓。由「曾永隆祭祀公業」兩大房代表曾文喜、曾文龍與佃人蔣双河簽訂贌耕契約書,租地收入用於維護公廳及祖墳。

新興村九讚頭福德祠

正殿照

福德正神香位

日大正15年

內文

內文

民國37年戊子歲農曆九月初十日卯時,曾屋兩大房於九讚頭公廳起工改築。民國39年庚寅歲農曆十一月初三日香火登龕,祭祀完竣。由新魁公、漢章公派下兩大房的曾永隆祭祀公業共同維護。

民國49年橫山國民學校田寮分校,正式獨立為田寮國民學校。曾永隆祭祀公業將位置在田寮國民學校校門前方被徵用為校地的水田售予田寮國校。民國51年3月由田寮國校主任委員葉石田及曾永隆祭祀公業管理人曾娘𨫎、曾甘珍(出售田地佃人)雙方簽訂買賣契約,將田寮坑147地號的土地含地上物全部售予田寮國校,售地價金新臺幣16萬元整,將售地部分價金2萬元,用於興建日恭公派下遺骸祖塔,同年農曆十月初二圓墳祭祀完竣。

新興村三省堂曾屋全貌

公廳正面簷廊

公廳全景

葉石田曾娘𨫎土地買賣契約書

內文

內文

曾國安表示祖先闢荒拓野,開墾山地,屯殖良田,耕讀興家立業,創立大筆田產家業。目前公廳為曾新魁祭祀公業及曾永隆祭祀公業,由新魁公及漢章公兩大房共同祭祀,九讚頭曾屋後世合稱為兩大房。

參考資料

附錄一:
口述資料來源:
■曾國安民國49年生             ;訪談日期2021/10/09;2021/10/28
主題相對應的文化資源項目:
1.【古物/圖書文獻及影音資料/契約】清光緒20年曾永發仝姪分鬮書
2.【圖書文獻及影音資料/公文書】日大正12年曾永隆派下全員證明願
3.【建築/伯公】新興村九讚頭福德祠
4.【古物/圖書文獻及影音資料/契約】日大正15年蔣双河贌約書
5.【建築/祠堂】新興村三省堂曾屋
6.【古物/圖書文獻及影音資料/契約】民國51年葉石田曾娘𨫎土地買賣契約書

區域(鄉鎮)

新竹縣 橫山鄉

類型(屬性)

史料與文獻文物
上一篇報導 更多專題報導 複製本頁連結 下一篇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