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盡其用-客家山林產業運用其技
林錫霞
撰述日期:2002/3
新增日期:2023/8
更新日期:2024/1
先民早期進入山林墾開,以伐木是主要方式,因為只有把樹砍了,土地才會出來,其中樟樹含有樟腦,所以發展成焗樟業,而非樟樹的其他木材,質料好而主幹粗直的,則供做樑柱,如紅檜、欅木,形狀各異的,則切成板塊,供做傢具或其他建材,主幹旁的小枝條或其他價值不高的雜木,則燒成木炭,供做高級熱源,而留下的木炭灰則還可以取成焿油,充為清潔濟或包鹼粽使用,最神奇的是,連藏在地底下的老樹根,都還可以挖起來做成木雕,再外銷全世界。客家先民充分利用山林資源而毫不浪費的奇技,還真是讓人驚呼連連,讚佩有加。
樟腦
臺灣樟腦在17、18世紀的世界經貿史上,是歐美列強競相爭逐的重要資源,清同治7年(1868)時,英國還為了爭奪樟腦資源,而跟清廷打了一場「樟腦戰爭」(維基,樟腦戰爭)。樟腦之所以成為重要資源,主要是它可以製作塞璐珞及無煙火藥,其中塞璐珞直接促成攝影用膠捲的發明,並帶動後來美國好萊塢電影事業的發展(薛雲峰,2008:119-121)。
堆在路旁等待刨片的樟木。(林錫霞攝/2020)
焗樟工廠。(羅錦田攝/2020)
焗樟腦油的爐具。(羅錦田攝/2020)
臺灣於17世紀初業,鄭芝龍以臺灣為據點,發展其海洋事業時,樟腦便是他與日本於海上交易的主要項目,滿清據台後,雍正3年(1725)便推出專賣制將樟腦收歸國有。但由於樟腦的價格實在太好了,民間私煎私售者亦眾,成為不少外國商人謀利的祕密管道,不過因為清廷嚴厲徹查,引發英國商人不滿,竟於咸豐7年(1968)發生前述的樟腦戰爭,結果清廷陣敗,不得不解除樟腦官營的禁令,但到了清光緖15年(1889)臺灣建省後,劉銘傳亟需龐大資金建設臺灣,故又重新收歸官營,自此茶、糖、樟腦成為臺灣三大主要出口大宗,成為臺灣對外貿易主要收入來源(維基百科,2020)。
樟樹為常綠喬木,全世界主要分布區域約北緯18-55度、東經210度到140度之間,其中包含臺灣、中國東南及西南各地、大洋洲及太平洋諸島為主,而中國大陸早於19世紀中葉以前便已枯竭,臺灣於19世紀中葉以後,估即產量占全世界的一半以上,由於樟樹長得滿山遍野,價值連城,是以臺灣早期土地開發都以焗樟為主。
三義於清嘉慶12年(1807)在林琳芳家族正式入墾後,以東的關刀山脈即為主要的樟腦盛產區,道光23年(1843)吳永昌帶領金隆盛墾號入墾雙草湖、咸豐7年(1868)吳賜懋入墾雙連潭,乃至金華生入墾西湖溪之西岸,首先用以營生的方式,便是設灶焗腦,其中勝興舊名十六份及百二份等老地名,便是因此而來,其中「份」是樟腦生產工具的計算單位,1份代表1灶,1灶有10個鍋,十六份就代表有160個鍋,百二份,就代表有1200個鍋,而一灶每10天可得樟腦4-7公斤(杜建德,100:16)。
三義因為全境是山,山林產業成為三義最主要的經濟來源,顏義芳指出,以光緒5年(1889)為例,臺灣輸出量達4,170擔(1擔約100斤,60公斤),金額為37,123兩(參考:甲午戰爭賠款為2.3億兩)。但隨著技術改良革新及官方專賣制度強力主導管理下,樟腦產量與日俱增,年產量曾高居世界之首,甚至達全球總產量之70% 。
曬乾後等待焗油的香茅草。(羅錦田攝/2020)
焗製香茅油的爐具。(羅錦田攝/2020)
焗製香茅油的工廠。(羅錦田攝/2020)
香茅
臺灣香茅起源於日明治45年(1912),由時任新竹洲大湖郡大坪林(松本)農場的菸草耕作員岩元清於爪哇引進,由於當地的地理環境與爪哇十分類似,使得香茅很快就成為苗栗山區繼樟腦之後,第二重要的輸出產業項目,其中苗栗縣產量最高,曾占全台產量的80%,為臺灣農民帶來驚人財富。
岩元清是鹿兒島人,他早年受顧於松本農場,主要工作在研究菸草栽培方法及育新品種,但因為卓蘭大坪林一帶的土壤富含府植質,並不適合薩摩菸草生長,後來再經過試作美國品種、馬尼拉品種及土耳其等品種都失敗後,松本農場決定轉作其他香草,岩元清因為熱衷研究,所以開始把目光投向其他項目。
當時印尼爪圭是世界香茅輸出中心,因為價格高昂,吸引岩元清注意,但因為爪哇當局對世界各國競爭對手保有高度戒心,嚴禁將香茅草攜出海外,不過台北農事試驗場工作的月岡一強還是想盡辦法,偷偷帶出一株出來,這株香茅後來經過岩元清努力培育,終於落腳臺灣,成為臺灣香茅的始祖 (竹中信子,2007) 。
香茅屬禾本科香茅屬,是55種具芳香性植物的總稱,而一般做為提煉香茅油的香茅正式名稱叫做亞香茅或稱紅赤根茅,這種香茅因為油質量足,氣味氛芳,所以被選為焗油的好材料,而焗成的香茅油則多被充為法國各種香水的基底油,在化學香料尚未問世前,是製做香水的主要原料。
臺灣於日明治45年以後,因為岩元清的緣故成為香茅油輸出大國,年產量最高峰曾於民國53年達到3600公噸,而香茅的價格雖然波動不定,但仍然價值連城,以民國34年為例,每桶7-10公斤的香茅油,價格可以落至1800元,為當時一般工人900天的薪資(維基,2020)。又因為臺灣之先有焗樟的經驗,對焗香茅的技術則駕輕熟,不久就追上爪哇,成為世界香茅主要生產國,最高曾占全界的70%,而苗栗又占全台的70%,主要產地即在三義、銅鑼及大湖一帶 (鄭錦宏,2009:275) 。
吳昌進的阿公吳仕添曾經留下一張與岩元清訂定的<香茅植付契約書> 內容如下:
香茅植付契約書
今般協議上香油業者岩元清稱為甲、香茅植付佃人稱為乙
第壹條 乙者受甲者之指定新竹州苗栗郡三叉庄雙連潭栽培之赤根香茅,乙者製出之油全部賣渡與甲者,然甲者有如何之故障之時,其製品全部要引受買收,乙者有如何OOO其製品不得賣渡予他人。
第貳條 製品中倘有不正品之時,同品抛棄處分,乙者對甲者此製品之代金請求不得。
第參條 乙者要植付之香茅種對甲者貸,與照甲者之指定場所掘取及運搬費,係乙者負擔。
第四條 香茅地要廢耕之時香茅苗不得賣渡他人,將苗棄卻無妨。
第五條 製油器具一部分寄附與乙者使用,若破損後或新製係乙者負擔。
第六條 品買賣之價格金,照高砂會社取引標價買收之事。
第七條 製品之代金對現品引換支拂之事。
第八條 製品須要運搬至於甲者之指定場所引渡之事。
第九條 栽培之香茅苗,乙者要注意保護勿使外人盜取之事。
第十條 違約第壹條及第四條之者,要徵罰違約金壹千圓也。
右之通契約無違有之候也
昭和十二年(1937)三月十五日
新竹州大湖郡卓蘭庄大坪林八拾八番地ノ三二
甲 岩元清(印岩元)
新竹州苗栗郡三叉庄雙連潭番地
乙 吳仕松
這份契約主要呈現日治後期期香茅產業產運作的幾個重要的歷史面相:
1.岩元清代表卓蘭松本農場和佃人簽定植付契約,植付契約類似現代的契作契約,可知岩元清除了研究如何栽培,在經營與管理上也著墨頗深。
2.本契約嚴格規定簽定植付契約的佃人,須將所產之油賣給松本農場,及保護種苗不致外流的義務,否則罰金千元,可知當時對品種管制亦相當嚴格。
3.為協助契佃製油,松本農場提供部分器具,而契佃者有維護保管的義務。
4.收購價金會照高砂會社之標價,可知屬浮動價格。
三義的香茅後來隨著化學香料的興起而逐漸沒落,到民國60年正式邁入歷史。
木炭
木炭是客家山林產業的項之一,主要是將樹木的枝幹利用燜燒炭化的方式而形成的事業項目。木炭的功能以做為高級燃料為主,它的特色是無煙、無火、質輕、易燃、持久而且熱值高,是焙製茶葉、龍眼乾及製作燒烤料理的必備燃料。
木炭的製作方式,是通過一個密閉不與火直接接觸的窯來製作的,燒製的時候,僅通過二到三個小孔將熱導入窯內,因為熱源一直源源不絕,導至裡面的木材開始變乾、縮小,最後當溫度高達7-800度時,木材便開始炭化。
傳統炭窯主要由磚和泥土構成,而且會將就材料的地點而到處設置,三義三通嶺一帶因為滿山都是適合製作木炭的相思木,曾經同時設有1、20座木炭窯,到處炊煙蔚為一景。最特別的是,當炭窯一升火,便須24小時不停顧窯投柴,所以三餐都得從山下用菜藍挑擔到山上去給工人吃,這種餐通常只有三菜一湯,而且都是一般家常菜,但對飢腸轆轆的工人而言,卻是再好過不過的工作美食,這種飯後來也被稱為「炭擔飯」,成了燒炭人生中最難忘的一段記憶。
三義因為盛產木炭,也因此創造了不少就業機會,許多女工都會到炭窯挑炭以賺取薪資。她們因為天天跟黑炭處在一起,每天不是被炭薰得烏漆抹黑,就是到處沾得一身炭灰,好事的人還把她們拿來跟南庄的細妹店的小姐比較,從而有了「南庄个細妹靚過旦,三叉个細妹燒火炭」的話語流傳,氣得她們都覺應要趕快把三叉鄉改成三義鄉,以洗刷被人取笑的汙名。
參考資料
1.維基百科,樟腦戰爭。網址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A8%9F%E8%85%A6%E6%88%B0%E7%88%AD。(2020.10.25)
2.維基百科,香茅。網址: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A6%99%E8%8C%85。(2020.09.22)
3.薛雲峰,2008,《快讀客家》。台北:南天書局。
4.杜建德,2011,《清末臺灣的樟腦事業》立台南大學臺灣文化研究所碩士論文。台南:台南大學。
5.竹中信子,2007,《日治臺灣生活史—日本女人在臺灣(大正篇1912-1925)》。台北:時報出版。
6.鄭錦宏,2009,<經濟篇>出自《三義鄉志上冊》。苗栗:三義鄉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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